Yükleniyor...
Site içi ara...

教育学资格培训

日期 | 2024年7月4日,星期四

Teknofest
教育学资格培训基本信息和实施原则

在开设本科项目的本单位,我校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,在全日制教育教学期间(第6学期之后)修读教育学资格培训,并在该领域发展职业生涯。

在此框架下 

1. 根据国民教育部教育与训育委员会20/02/2014日期、第9号 “教师任教学科、任用及授课原则”中规定的、除教师培养学院以外可接受资格培训领域的学院/高等学校/音乐学院学生,可以修读教育学资格培训。 

2. 在第一条所界定领域的学院/高等学校/音乐学院项目中,能够修读教育学资格培训的全日制教育项目学生,可自三年级起修读表中列明的教育学资格培训范围内选修课程。这些课程将在教育学院协调下开设并招收学生。 

3. 教育学资格培训课程的AKTS学分,不计入学生所注册项目培养方案中规定且作为毕业条件的课程总AKTS学分(240AKTS)。

4. 毕业要求方面:本科教育教学期限为4年且修读教育学资格培训的学生,总AKTS学分不得低于280;本科教育教学期限为5年的项目中的学生,总AKTS学分不得低于340。

5. 自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起开设的教育实习课程可接收学生人数,将依据国民教育部作为任用依据的教师任教学科中,在布尔杜尔国民教育局有编制、可被指派承担教育实习课程的实习指导教师人数,以及将讲授相关课程的大学教学人员人数确定。在教育实习课程确定的名额内,申请学生的排序将以AGNO为依据。
 

6. 在教育学资格培训范围内修读且成绩合格的选修课程学分,将计入学生培养方案中课程的总AKTS学分,反映在成绩单中,并影响加权总平均绩点。

7. 以选修课形式修读教育学资格培训课程但未全部完成的学生,其成绩单中仅列示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。

8. 为使学生毕业证书中载明“已完成教育学资格培训。”表述,须成功完成全部课程(含教育实习课程在内共40AKTS)。

9.  作为毕业班学生,在春季学期将教育学资格培训课程作为选修课程修读,并已满足其注册项目毕业所需全部条件的学生,如提出申请,将于春季学期末办理毕业手续。

10. 已满足其注册项目毕业所需全部条件,但以书面形式声明希望继续修读资格培训范围内选修课程的学生,则:

    a) 将通过修读后续学期课程继续保留学生身份。  将在教育教学年度暑期学校(教育实习除外)或秋季学期继续修读资格培训选修课程。

    b) 在教育学资格培训范围内所有课程(含教育实习)成绩合格后,将在相关学期末办理毕业手续,其毕业证书中将载明“已完成教育学资格培训。”表述。


 

秋季学期课程

 

课程名称:

  1. 指导与特殊教育
  2. 教育测量与评价
  3. 教学原则与方法
  4. 教育导论

春季学期课程

 

课程名称:

班级管理 

教育心理学 

专门教学方法 

教学技术 

教育实习